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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唐朝很少有强奸案,是真的吗,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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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唐朝很少有强奸案是真的吗你怎么看

唐朝,是中国古代最强盛的时期,也是最开放的封建社会,有人说唐朝很少有强奸案,这是真的吗?

历史的年轮已转过太多圈,身在现代社会的我们,无从考证其数量多少,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古代的强奸案肯定少于现代,原因有以下几点:

我国几千年的封建文化中,男尊女卑思想一直占据着社会主流,即使在相对开放的唐朝,女性社会地位也是低下,社会对女性“贞操”的要求却极高。

在遇到被人强奸这种事后,别说打官司,就算只是曝光出来,也会使家族蒙羞,为此,受害女性几乎都会选择隐忍。

首先,古代是男权社会,虽是一夫一妻(正),但社会也是允许男性纳妾的,一男多女的搭配,为强奸案少发,奠定了基础。

再者,古代的“宅女”很多,古代女性遵守“三从四德”,尤其是在出阁前,就算是寻常百姓家的女子,也很少出门抛头露面,试想一下,古代男性走在大街上,一眼望去全部都是大老爷们,也就减少了犯罪的机会。

最后,从强奸的犯罪动机来看,古代的青楼是合法营生,也是权贵们常去的风月场所,如果男人们有生理需求,大可以去青楼解决,而不用冒着犯罪的风险去强奸。

自古以来,我国社会就对强奸者的处罚很严厉,在唐朝时期亦是如此。

唐朝对强奸的处罚不是一视同仁的,其中,庶人犯强奸罪的,一般量刑标准是三年徒刑,但若是通奸之类的则要罪加一等,如果强奸未遂的话,则仗一百,流放三千里。

若是强奸五服以内的,则要判绞刑。而唐代官员若犯强奸罪,则处以绞刑。

先来看绞刑,就是将绳子套在罪犯的脖子上,两边各有一个侩子手,然后反方向转动,使绳子越勒越紧,最后将罪犯勒死。

只是想想那种窒息而亡的死法,就让人浑身颤抖;如果未遂的话,要用大板子往屁股上打一百多下,然后拖着重度残疾的身体被流放,真是活受罪。

再看看现在社会,如今人类文明高度发展的现在,对罪犯更是讲人权,我国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恶劣的最高刑可以处死刑,要知道就算是死刑也是注射执行,“死”起来要比古人舒服多了。

与现代刑罚比起来,古人犯强奸罪的代价要比现在“疼”上一百倍。

通过以上分析,有书君认为,唐朝的强奸案并不多。

有书君语:对此问题你有什么不同的见解呢?欢迎在下方留言评论,别忘给有书君点个赞哦~关注有书君,私信回复句子,有书君送你一句特别的话

唐朝男女关系混乱,法律不认为男女性行为是强奸,比方唐明皇杨贵妃,当时谁敢说乱伦,太平公主将自已的男友介绍给武则天,当时谁敢说啥,有很多文人和雅士头削尖想给女皇侍寝,哪个官员敢判男女关系是强奸?上行下效。

唐代很少有强奸犯,这是与时代文化有关。

唐代性文化比较开放,女性在婚姻制度方面比较自由,上至皇族下至黎明百姓,对于性看得比较开放,不像我们现在,谈性色变。

性代表涉++,如果一个国家++淡薄的话,那么意味着发生红杏出清,乱伦的事情吗,比较常见,那么强奸犯就会少很多。

唐朝恰恰属于这样的国家。李渊乃是属于少数民族,对于性、++没有那么强烈意识感。所以,整个唐朝上下,自由之风非常盛行。

李世民的女儿嫁给了房玄龄的二儿子,但是公主不甘于寂寞,每天想着寻花问柳。一日在寺庙中看到一个小和尚眉清目秀,一下子喜欢上他,于是不顾及自己是皇家身份直接拉入车中,云雨一番。

事后,小偷偷了庙里的东西,被官差抓到,搜查屋子的时候发现,居然有皇家之物,经过审讯,从寺庙偷来,于是就把这个和尚抓到。这个和尚禁不住再三逼问,只好说出了实情,乃是高阳公主的物件。李世民知道之后,直接判和尚腰斩,发誓再也不见高阳公主,尽管如此,依然未能抵挡高阳公主寻花问柳。

我们熟知的太平公主,也是一位爱寻花问柳的女人。自从武则天当上皇帝之后,两人还分享过面首,即专门服侍女人的男人,两人还相互交流经验。

▲武则天

凭借自身做到宰相的上官婉儿,也是一位喜欢男人的女官,故意对武则天投其所好。武则天60岁的时候,还养着数十个面首,那时候,女人都这么强大,怎么会有强奸犯呢

武则天母亲和自己的外孙发生乱伦,当时武则天的母亲都80了,但是看到自己的外孙风流倜傥,有潘安容貌,于是主动地勾引,两人做出乱伦只是,后来武则天被举报给唐玄宗,事情才众人皆知。

除此之外,唐朝有离婚习俗,就是说,如果两个人过的不舒服,可以选择离婚,继续他嫁。这样习俗在唐朝非常神行,远离长安的甘肃就实行这样习俗。

综上所属,在唐朝时候,对于强奸犯很少,毕竟生活在那好样的时代之下,衣食住行有着基本保证,不会因为生计而发愁,女人有选择婚姻的去哪里,甚至为了选择嫁给一个好夫婿,主动地试婚,现在男方家里住上几个月,看看男方的人品,生活习惯,如果可以则择日晚婚,要么选择拒绝,在当时也颇为流行。所以,强奸犯肯定会很少。

不止是唐朝古代只要没有兵荒马乱强奸案一直就很少。这个不光唐代,各朝各代都差不多。

从惩罚力度上来看

而且对强奸犯唐朝已是轻的《唐律疏议》

“和奸者,男女各徒一年半,强奸者,加一等”,

而明朝最严厉,《大明律》“强奸罪者绞,强奸未遂杖一百流三千里”

赌上性命的XX一般人还是不敢干的,非是饥渴难耐了,加上天时地理人和才会发生。

还有古代女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贫苦人家的女孩子也是小心翼翼的。

唐朝妇女们给大家印象如图↓

其实这个是大户富俗人家的穿戴,一般小家碧玉是不这么打扮的,主要还是因为要干活。

当时富裕人家的女孩子出门是必须有随从的,不能一个人出来的,包括马车夫都是自家的随从。

一般平民人家的女孩出门也是有家人陪着的,要不然就是成群结队的出门,单独一个人出来的可能性是不大的。

一般单独一个人出门的话,尤其是晚上那几乎就是逃婢逃妾之类的,古代小说里面大有描写。

女子就是偷偷的去会情郎来的,也就想方设法,从唐代的小说史料上看,一般男女偷偷摸摸幽会,要不然就是隔壁邻居++就可以到,要不然就是自家的亲戚,防不胜防。

这属于男女自愿的,出了事最多算是“合奸”

但是红灯区各个时代都很繁荣的,尤其唐代最热闹

唐代是古代妓业繁荣期,宫妓盛行,官妓崛起,家妓普及,市妓发达。朝野上下狎妓淫乐之风盛行,“犹自笙歌彻晓闻”。

唐代宫妓之盛,不亚于任何朝代,而且正式形成教坊妓制度。

玄宗时长安内外共容纳在册教坊妓一万一千四百零九人。

而其中以宜春院的宫妓级别最高,因为她们常为皇帝表演,被称作“内人”。

这种属于贡品,当然就贵一点了,还有皇家效应。

所以!

各个阶层只要有点闲钱就以妓乐助兴,于是官妓迅速崛起。北宋张瑞义《贵耳集》说:“唐人尚文好狎”。

也进一步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官妓隶属于各级官府,又称“官使妇人”、“官使女子”等,至中唐时已普及到州、府、郡乃至县级衙门。

崔颢《得体歌》诗序曰:“先是民间戏唱得体歌,及新潭成,陕且尉崔成甫乃翻此调为得宝歌,集两县官伎女子唱之。”

而且官僚贵族普遍蓄养家妓。

白居易“黄金不惜买蛾眉,拣得如花三四枝”之诗句,便是对唐代这一世风之真实写照,白老也亲自身体力行,晚年在自家蓄妓过百,终日不休,小蛮腰就这么来的。

因为与民争夺女性引起社会上的妇女比较少,光棍太多,影响了国家的安定团结和人口大计。

唐朝就依据官员品级对蓄养家妓规模作过规定。

中宗曾令:“三品已上,听有女乐一部,五品已上,女乐不过三人。”

但反人类的唐玄宗却下诏:“五品已上正员清官、诸道节度使及太守等。并听当家畜丝竹,以展欢娱。”

如此荒唐之诏,便使官吏们可以堂而皇之地蓄妓淫乐。

练到8块腹肌的情况之下,有几个男人敢动手

其实中国古代的妇女在宋朝以前并不是那么柔弱的。

先秦时期男人几乎在打仗,女的几乎在种田,在没有农业机械化的情况之下,没有一把力气种什么田!

且当时女人的地位也并不低,这个从秦律上就可以看得出来。当时的妇女是可以“休夫”的。

汉朝也一样,出土的汉墓的妇女画像并不柔弱。寡妇再嫁妇人离婚也是普遍的,连汉武帝的妈都是个离婚再嫁的。

什么霍去病,卫青等等都是些私生子。

唐朝的时候是中国历史上女性以丰满和健康为美的一个朝代,女性骑马打马球那是普遍现象。

当时女强人层出不穷也是这个原因。

所以啊!当时的女性朝气而蓬勃,健康而又美丽,这样的女性有几个男人敢动?

唐朝以后,主要是宋朝开始这种XX事情出了以后,女方为了防止脸面尽失,一般都是打落门牙和血吞,因为这种事情出了以后,不仅是犯罪受惩罚,受害方的打击也是非常大的。女孩儿,一般就嫁不掉了,或者直接成为伤风败俗的典型人物,一般出了这种事情,除了自杀没有第二条路可以走的。

唐朝就不一样,出了这种事情女方受的伤害相对来说小的多,因为程朱理学的贞节观还没有形成,社会风气对女性是比较包容的

所以就没有那些有侥幸心理的人想对女性作怪,认为女孩子不会去告它。

所以唐朝这类事情比较少,也是归功于唐朝社会的开放与包容。

汉唐朝之所以成为丰碑,就应了这一句话。

女人强母亲强,母亲强则孩子强,孩子强则民族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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