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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江苏军警对峙-殴打警察是袭警,殴打军人叫什么?

1、江苏军警对峙:打警察就是打警察打士兵叫什么名字

2、江苏军警对峙:广西警方误枪打死人家庭诉讼的诉求是什么?

2、江苏军警对峙:广西警方误枪打死人家庭诉讼的诉求是什么?

2018年,广西博白县营桥镇交警执法时,突然遭遇假车强行打卡。在追捕过程中,民警开枪击中了前车的车轮,不小心撞到了副驾驶卢志武,导致卢志武重伤身亡。

事发后,死者家属将涉事公安机关告上法庭,要求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并予以赔偿。本案一审、二审均裁定警方开枪合法合理,不予赔偿!

4月,广西高院裁定一、二审判决违反“法律规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重审。

为了赚取劳务费,廖某某和卢志武开着用人单位的“派车”到广东。 2008年7月10日晚,两人回到广西博白县营桥镇附近时,碰巧遇到博白县交警设局查车。

当时是廖某某的车。民警示意下车接受检查时,廖某某拒绝接受检查,加速通过检查站。打卡时,廖某某直接把车开到了前面执勤的交警面前,对执勤民警的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警察连续开了两枪警告。

在追捕过程中,前车疯狂逃窜,试图躲避警方的追捕。其中一名交警朝前车的车轮开了三枪,试图迫使前车停下。没想到,一颗子弹穿过身体,座椅正好击中副驾驶乘客陆志武的心脏。

事发后,卢志武被送往医院抢救,但抢救失败后死亡!第二天早上,警方通知了陆志武的家人。家人赶到医院时,发现陆志武已经死亡。

据了解,警方在涉事面包车中查获对讲机和11个假车牌,车内人员涉嫌走私!

卢志武是家里的顶梁柱。他每天早上出去,每天回来努力工作。妻子张博真没有工作,全职在家照顾宝宝。所以,陆家的经济来源,完全是在陆之武的手中。现在,陆家的顶梁柱突然崩塌了。张博真和她的家人无法接受这个结果。悲痛之余,他们将涉事公安机关告上了法庭!

7月25日,张博真在卢志武父母的陪同下,首先向博白县公安局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

被驳回后,家属将博白县公安局告上博白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以交警杀害丈夫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各种损失数千美元。

一审认为,博白县公安局交警执法当日没有违法行为,枪支的使用符合我国枪支管理的有关规定。 ,且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因此,被告不予赔偿!

此外,本案二审维持原判。

三年过去了,张博真的家人每天都在为这件事努力,而她丈夫卢志武的遗体还存放在殡仪馆。全职带娃的张博珍,也不得不为生活做垃圾回收工作。家人希望这些日子快点结束。

但是,在本次事件中,被告警方在执法中使用枪支并没有违反我国枪支管理的相关规定,属于合法行为。

死者卢志武与司机廖某某明知该车为“代办车”,为获得元奖励非法驾驶该车。由于车内藏有走私物品,他拒绝接受检查,甚至强行打卡,在警察鸣枪示警后就自己走。这件事确实有很大的过错。

因此,在本次事件中,可以确定被告民警不必承担“非自愿死亡”的相关刑事责任。本案后续讨论的重点主要围绕死者家属的赔偿问题。死者家属是否应该得到相应的赔偿?

4月,该案上诉至广西高院。广西高院审慎裁定一审和二审不存在审判赔偿问题后,法院只是以“无判决”的方式推翻,违反法律,撤销一审。二审宣判,发回重审!虽然死者在这起事件中有过错,但罪行并不导致死亡。与结果相比,故障显然太严重了。也就是说,按照它的过错程度,不应该付出如此惨重的代价。而且,当时开车的不是死者,而是他的旅伴廖某某。廖某某冲上去卡是他自己的注意,还是和死者商量后做出的决定?这个问题需要说两遍!

所以从理性的角度来看,死者家属要求一些赔偿是合情合理的。请注意,只是补偿不是补偿!

但是,公安机关并没有违反规定。谁应该支付这笔赔偿金?这也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因此,本案的复杂程度是难以想象的。受害人家属是否应获得赔偿,赔偿由谁承担?期待广西高院的高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