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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静雯女儿归谁(贾静雯三女儿的照片)

贾静雯女儿归谁(贾静雯三女儿的照片)

今天,我专门为已经阅读和正在阅读我的文章的你写了这篇关于《婚姻法》的文章。

我希望未婚和已婚的女性,请记住:

婚前一定要了解《婚姻法》里的重点内容;即使有一天,婚姻亮起了灯,我也知道如何通过法律保护自己。

看完新《婚姻法》:女人,这三种男人不能再嫁了,否则一无所有

前两天写了两篇关于婚内出轨的文章,引起了大家的热烈讨论:

李云龙出轨时,《亮剑》田重的四步走成功挽救了这段婚姻。

离婚后孩子归谁所有?从贾静雯到杨幂,这个女人越来越聪明了。

其中,有一个非常一致的声音,那就是只要你出轨,马上离婚!

在评论中,我有一个明显的感觉,很多离婚的女人似乎并不熟悉《婚姻法》,否则离婚后也不会被渣男伤害那么大!

看完新《婚姻法》:女人,这三种男人不能再嫁了,否则一无所有

以下是正文:

《婚姻法》是一些专门为婚姻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这是对合法婚姻的保护。

《婚姻法》涉及的内容很多,主要包括婚姻、子女抚养、婚前财产、婚后财产等等。

由于社会的不断变化,婚姻中的问题也在不断变化,因此《婚姻法》需要根据实际需要不断修订相关规定,尽可能解决比较突出的婚姻问题。

《婚姻法》从1950年颁布,到今天,共经历了5次大的修改!

接下来,我们一个个来说说:

1950年,《婚姻法》:男女平等的一夫一妻制正式实行。这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说明《婚姻法》对家庭、社会、国家有多重要

背景:

中国传统封建社会实行一夫多妻制,出现了许多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如童养媳等。

为了批判旧的封建婚姻制度,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颁布了《婚姻法》,传达了一种全新的婚姻观念。

法律规定:

提倡婚姻离婚自由;禁止干涉寡妇的婚姻自由。

男女平等的一夫一妻制;

禁止任何人通过婚姻索取财产。

看完新《婚姻法》:女人,这三种男人不能再嫁了,否则一无所有

1980年33,360,010-30,000:感情破裂可以作为离婚的法律依据;

前段时间,出生在城市和知识分子家庭的知青去农村插队,很多知青插队就和农民或者工人结婚了。

改革开放后,知青开始携妻回城。由于出生和教育水平的巨大差异,许多夫妻感情破裂,婚姻不幸福。

法律规定:

夫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可以决定离婚;

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已经确立。

2001年《婚姻法》:禁止家庭暴力,夫妻有相互忠诚的义务背景;

改革开放带来了第一次经济腾飞。当时整个社会特别浮躁,婚姻中有很多不忠的现象,比如养二奶、养二奶。

此外,在父权制社会中,许多妇女经常遭受家庭暴力。

法律规定:

*禁止已婚人士与其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

夫妻有相互忠诚的义务。

看完新《婚姻法》:女人,这三种男人不能再嫁了,否则一无所有

2011年33,360,010-30,000:房屋所有权背景;

过去没有私人购房,所有的房子都是按计划分配。所以之前的《婚姻法》规定只要夫妻关系持续十年以上,离婚时夫妻双方各拥有一半财产。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出现了买房潮,很多人为了买房都离婚了。

法律规定:

夫妻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婚前财产,产权属于购买房屋的个人,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017年的《婚姻法》:彩礼可申请返还

背景:

彩礼在很多地方,尤其是农村,作为一种婚俗,逐渐变成了一种变相的买卖婚姻。

少女孩在接受了巨额彩礼之后,就不答应结婚了,也不返还已接收的彩礼。

法律规定:

以下情况,可以申请彩礼归还,法院应当支持:

(一)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没有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了彩礼,但是导致给彩礼的一方生活困难的。

看完新《婚姻法》:女人,这三种男人不能再嫁了,否则一无所有

2018年的新《婚姻法》:婚前财产与共同财产归属

背景:

很多夫妻因为财产归属问题而离婚,而且,在离婚时,出现了很多不明确的财产分割问题。

法律规定:

第一、婚前财产与共同财产归属

· 夫妻一方取得的婚前财产归其所有,除非书面约定,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个人遗产继承

遗产继承时,如果有书面遗嘱,按照书面遗嘱对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没有书面遗嘱,则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分割;

如果男方父母表示房产是留给儿子的,这个房子就属于男方的财产,女方依旧没有权利分割。

第三、突发意外的补偿

男性因工作而得到的相关医药费或赔偿金,全部归男方所有,并不属于共同财产,离婚后女方分割不到。

看到这里,你是什么感受?

《婚姻法》越来越侵害女人的利益,对男人更有利?

真的是这样的吗?

你只要仔细一想,就会明白:

其一,不论是房产,还是工资,遗产、赔偿金,其实,法律最终保护的都是作为一个独立个体的权益。

也就是说,你即使结婚了,有了作为儿媳、母亲/丈夫、父亲的身份,仍然不要忘了,你首先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即便是结了婚,依然受到保护。

比如说,关于房产归属的问题,

如果说,房子是由男方购买的。且不说一个男人,花了前半生买的房子,离婚时被分走一半,有多不公平;

还有一个问题,在很多家庭里,买房几乎花光了父母一辈子的积蓄,离婚后被分走一半,对男方的父母来说是一种损害。

看完新《婚姻法》:女人,这三种男人不能再嫁了,否则一无所有

其二,现在不是男权社会了,是“男女平等”的社会。

在过去的男权社会里,女主内男主外。结婚后,女人”理所应当“地就当起了家庭主妇。

一旦离婚了,女性就丧失了经济和生活来源,所以,在离婚时,会刻意在财产分割、住房分割上偏向女性,因为女性是弱势群体。

但是,现在不同了。

当今已经不是男权社会了,是”提倡“男女平等的社会。

为什么说是提倡,相信不少人都心知肚明,在社会角色分工、职业发展上,女性相比男性还是有很多局限的,并没有实现所谓的男女平等。

女性确实不容易,明明在今天这个社会,男女平等还没有存在,却要被逼着承认这个”事实“!

面对社会变化,尽管女性很不容易。但不可否认的是,现在的中国女性,社会和家庭地位明显提高了,事业上的机会也明显增多了。

看完新《婚姻法》:女人,这三种男人不能再嫁了,否则一无所有

总之,作为这个时代的女性,

如果你还想在男权社会里待着,做一个井底之蛙的家庭主妇,就必然不会受到现在这个社会的认可和保护,很可能得到的是崩塌式的否定和损害!

如果你还认为婚姻是你安身立命的根本,而工作不是,那么,有一天,被婚姻无情抛弃,你将一无所有!

社会变了,女性也该变了!

对于婚姻,我们首先需要变化的是---择偶观:

(1)选择:尊重女性独立人格的男人

【大男子主义,不能要;说要养你一辈子的男子,不能信!】

(2)选择:愿意共同承担家务的男人

【一直坚持男主外 女主内的男人,不能嫁】

(3)选择:明白女性在家庭中的巨大付出,愿意承担更多经济责任的男人

【认为女人理当在家带孩子的男人,不能嫁】

看完新《婚姻法》:女人,这三种男人不能再嫁了,否则一无所有

二二看侃:

女人,不能再把自己寄托在男人身上了,不能再把未来寄托在一场婚姻里了。

说说吧,看完《婚姻法》从1950年颁布到2018年的修订过程,你有着怎样的感受?

特别提醒:

现在多是以爱情开始的婚姻,都不是为了钱才结婚的;

只是到了某一天,不得不谈钱的时候,希望女性的付出是被认可的,地位是被尊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