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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鹿养殖加盟条件,梅花鹿养殖加盟公司

梅花鹿养殖加盟条件,梅花鹿养殖加盟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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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养殖蛇类能保护野外资源知情人爆料称“这是弥天大谎”
  • 从梅花鹿养殖到牛羊繁育青海大通县乡村振兴见闻
  • 四川成都律师:非法集资的具体手段有哪些
  • 一、养殖蛇类能保护野外资源知情人爆料称“这是弥天大谎”

    “一些人坚持认为人工繁育蛇类是兴林富民的好产业,应当作为特殊情况予以解禁。果真如此么?这真可谓是弥天大谎。”昨日(18日),一位曾经参与过查办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微信公号为“真愚知贤”的知情人士称。

    在其《养蛇黑幕》一文中,这位知情人士说,《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防止对自然界的野生动物资源过度利用。但所谓的蛇类驯养繁殖与此目的背道而驰。

    全国人大常委会2月24日通过的《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明确,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眼镜蛇和滑鼠蛇均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属于禁止贸易的物种。

    蛇类养殖实际上是“涸泽而渔”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蛇类养殖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西蛇类研究会副会长冯德进曾给有关方面写信,称“全国年养殖技术最成熟的蛇类品种眼镜蛇和滑鼠蛇约8000万条,养殖最多的广西约2500万条”“中国养蛇产业的发展,是依法养殖、依法运输和销售蛇类产品的”。

    冯德进同时承认,养蛇是一项技术性强、风险性大的特种养殖项目。

    第一财经记者近日收到的一份署名南宁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会长黄恒的材料也称,“蛇类人工养殖技术已经成熟”,“30多年前,广西横县雷村养蛇场就摸索出了眼镜蛇和滑鼠蛇在人工养殖条件下自我繁殖的经验,已经不需要从野外资源获得种源。”

    不过,上述知情人士介绍,蛇类驯养繁殖技术在世界范围内都是难题,至今未能过关。所谓驯养繁殖蛇类,实际上都是从野外捕捉种蛇养大出售,或者下蛋后孵化小蛇(驯养繁殖的一代蛇),养大后再出售。通俗地说,这类驯养繁殖,就是把野外蛇的生存繁殖,圈进了人工环境。

    微信号为“真愚知贤”的《养蛇黑幕》一文截屏

    而为了维持蛇产业,蛇类驯养繁殖者就必须反复不断地从野外捕捉种蛇来维持所谓的驯养繁殖过程。这类驯养繁殖,速度越快、周期越短,单位时间内对野生种蛇的消耗就越多,破坏的程度就越大。即使某个养殖场办得特别成功,每天可以产出成吨的蛇,那也是绝大多数上了餐桌,不可能增加其野外种群与数量。

    上述《养蛇黑幕》一文说,如果没有这些所谓的驯养繁殖,即使存在非法狩猎现象,狩猎者也只会捕捉大蛇,而不会危害幼蛇与蛇蛋。而所谓的驯养繁殖者,不但收购大蛇出售,而且连幼蛇和蛇蛋也不放过,这对野生蛇类资源来说,实际上是“涸泽而渔”,其破坏是毁灭性的。在有蛇类驯养繁殖场所的地方,野生蛇类资源不是增长了,而是消失殆尽。

    经第一财经记者查询,林业部门的有关文件也可以佐证上述知情人的一些说法。

    2007年11月,原国家林业局发布的《关于加强赛加羚羊、穿山甲、稀有蛇类资源保护和规范其产品入药管理的通知》称,“由于资源繁育利用激励机制不健全、资源合理配置措施不到位等诸多原因,上述物种(赛加羚羊、穿山甲、蛇类)人工繁育一直未能从根本上得到突破,其原料只能依赖现有库存或从野外、境外获得。”

    该通知称,据全国野生动物资源调查结果显示,我国蛇类资源总量不足20世纪80年代的1/10,并由此在局部地区引发生态问题。该通知要求,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须停止核发蛇类特许猎捕证或狩猎证。

    2003年,原国家林业局发布《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梅花鹿等54种陆生野生动物名单》,蛇类不属于商业性经营利用野生动物;2004年,原国家林业局发布的《关于促进野生动植物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野生动物”。

    但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仍违规办理了蛇类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许可证、野生动物运输证。一些蛇类从业者借此大肆从事非法经营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据上述《养蛇黑幕》提供的讯问笔录,多位违法犯罪嫌疑人向警方供诉,“收购附近村民捕捉到的野生蛇,将蛇先喂养几个月后,再出售”“挑选一小部分健康的蛇作为种蛇,有一部分种蛇如果价格好就出售给别人,自己留一部分繁殖产蛇蛋,然后进行孵化成小蛇,小蛇喂养到2斤以上后再出售”“孵化出一代蛇后,成活率有70%,但是成本太高,百分之百要亏本,社会上说繁殖蛇很赚钱都是骗人的”“收购的蛇是野生的。蛇生蛋后孵出小蛇,但是小蛇的成活率不高,到冬天冻死很多,所以卖出去的主要是收购的蛇。”

    讯问笔录

    养蛇业猫腻重重,养殖户风险大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蛇类养殖业除了养殖不规范外,还存在重重猫腻,养殖户大多承担着较大经营风险。

    3月12日,有蛇类养殖者向第一财经记者反映,“群主吕文某就是一个纯粹的蛇贩、蛋贩、卖药、开培训班收费的。每年从越南、泰国走私蛇蛋、商品蛇进中国,早都发财了,难为我们这些底层的养殖户。”

    第一财经记者在吕文某的朋友圈里也看到大量售卖蛇蛋、蛇饲料、药品,以及收购商品蛇的信息。

    上述知情人介绍,一些蛇类驯养繁殖者为了获取高额利润,往往注册一个企业,或者出面组织成立专业合作社,然后利用电视宣传、做广告等方式,大肆虚假宣传蛇类养殖的经济效益,诱骗不知内情的人员加盟、入社或定购,然后高价出售蛇种、蛇蛋牟利,而且所出售的蛇蛋或种蛇质量较差(品质好的自己留用),或是收取高额技术培训费、加盟费、保证金等,致使一些农户、加盟商和购买者血本无归,有的亏损达数十万元。

    蛇类养殖者向第一财经记者提供的信息

    “养蛇专业户熊某某称,他的养蛇专业合作社已有会员30余家,合作社一年产值五、六百万元。”知情人说,当民警问起加盟会员的经济效益时,他说有个别会员的养殖技术还不很过关,目前效益还不是很好,但是像他这样技术过关的,一年赚个几十万元没问题。如果加盟他的合作社,可以签订合同,他包供蛇蛋和蛇苗,也包回收和技术指导,尽管放心大胆地干。

    养蛇专业户杨某某称,刚开始养蛇时,他曾经一次性高价从外省购买种蛇(驯养繁殖的一代蛇)400余斤,价值近5万元,结果不久全部死光。像这类情况,不少初学的养蛇者都经历过。此时,那些供蛋、供苗企业或是专业合作社往往以下游养殖者技术不过关为由,把责任推给农户、加盟商和定购者。

    二、从梅花鹿养殖到牛羊繁育青海大通县乡村振兴见闻

    图为梅花鹿养殖基地内的鹿群。 白恩源 供图

    中新网西宁12月7日电 题:从梅花鹿养殖到牛羊繁育 青海大通县乡村振兴见闻

    作者 白恩源 洛布加 张添福

    初冬的早晨,高原的空气中透着丝丝凉意。走进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石山乡沐民梅花鹿养殖基地,只见体态优美、温顺可爱的梅花鹿正在觅食。

    身穿白大褂的管理员马福鹏,正在给梅花鹿投喂,“从这个梅花鹿养殖基地建设之初,我就在这里工作。现在鹿越养越多,梅花鹿养殖基地发展也越来越好,我也在家门口赚到了第一笔钱。”

    之前跟很多乡亲一样,马福鹏经常外出务工,自然和家人聚少离多。自从村里开办了梅花鹿养殖基地后,马福鹏如今也可以在家门口按时上下班,有了稳定收入。

    中新网记者从西宁市大通县获悉,该县围绕“因村制宜、一村一策”发展思路,统筹经济基础、地理条件、资源禀赋等因素,以“1456”模式造血式壮大村集体经济,大力实施“三乡工程”,全面助推乡村产业振兴。

    钱包鼓了,马福鹏勤劳致富的干劲更足了,他每天的心思,几乎都在梅花鹿养殖基地里。

    每天天不亮,马福鹏已经起床,有时自己还没顾上吃口饭,就急匆匆出门,去给他的“宝贝”梅花鹿准备早餐。

    刚一打开圈门,一群梅花鹿闻声而来,像见了亲人一样围在马福鹏身边。梅花鹿圆圆的大眼睛里,似乎满是对马福鹏的依恋,而马福鹏也亲昵地跟他的“宝贝”们打着招呼。

    “这几年下来,我和这些梅花鹿都有了感情,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马福鹏说,“我喂食的时候,梅花鹿似乎来撞我,其实这是它们在和我撒娇。”

    现在,马福鹏的爱人马丽慧也在梅花鹿养殖基地上班。小两口深知,他们不仅是在给自己养梅花鹿,也是在为村民们养,因为这些梅花鹿是他们的致富鹿,“养鹿让我们的日子过得越来越好,我们更会照料好这些梅花鹿,让大家伙凭借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属于自己的幸福。”

    “以前只有我老公在外面务工,自从这个梅花鹿养殖基地建成以后,我们都来这里上班,我们现在都变成了双职工。”马丽慧的言语中充满了满足,“我们一方面可以在家门口就能赚到钱,另一方面,还能照顾好家里的老人和孩子,我感觉非常好。”

    图为梅花鹿养殖基地内的鹿群。 白恩源 供图

    除了建设梅花鹿养殖基地外,现如今,石山乡为了更好增加村民收入,今年又修建了牛羊养殖繁育基地。

    “为了拓宽石山乡牛羊养殖户的销售渠道,我们争取资金,在下峰积村实施了牛羊养殖繁育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采取‘村委会+合作社+农户’的合作联营经营模式,从而增加村集体收入,延长我们养殖的产业链。”石山乡副乡长冶鹏说。

    冶鹏表示,近年来,当地积极争取各类资金,先后实施了商贸服务中心、物流运输中心、梅花鹿养殖基地、牛羊养殖繁育基地、农机具租赁服务中心等一系列惠民项目,形成了一条可持续增收的产业链。

    “通过这一系列项目的实施,村集体经济得到了壮大,村民的收入得到了提高。”冶鹏说,“今后我们将继续争取项目资金,拓宽村民增收渠道。”

    三、四川成都律师:非法集资的具体手段有哪些

    四川成都律师:非法集资的具体手段有哪些?

    本文由胡云律师团队编辑整理(胡云: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管理委员会主任、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执业二十年,长期专注于重特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及代理。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网络新型犯罪、毒品犯罪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辩护及代理)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胡云律师

    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活动,(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 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的具体手段:

    非法集资波及的领域日渐广泛,商品营销、资源开发、种植养殖、投资担保等传统领域案件时有发生,借贷理财、私募股权、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等新兴领域已逐步成为非法集资犯罪的重灾区。特别是互联网上非法集资犯罪成为普遍模式,跨界特征更加突出,传染积聚速度更快。

    值得注意的是,许多低收入人群、农民群众、退休人员参与其中,有的案件中超过半数参与者为老年人,不少群众把“养老钱”、“救命钱”投入集资,几乎血本无归。

    1、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暴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2、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不法分子以种植仙人掌、螺旋藻、芦荟、火龙果、冬虫夏草,养殖蚂蚁、黑豚鼠、梅花鹿、家禽再回收等名义,骗取群众资金;有的以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产品为名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编造植树造林、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骗取群众“投资入股”;有的以商铺返租等方式,承诺高额固定收益,吸收公众存款。

    3、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不法分子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为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4、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的信任。为给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掩盖其非法目的,而无实际经营或投资项目。这些公司采取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聘请名人作广告等加大宣传,骗取群众信任。

    5、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不法分子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或设在异地,发展人头一般用代号或网名。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 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诱骗群众上当。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在潜逃前还发布所谓通告,要下线人员记住自己的业绩,承诺日后重新返利,借此来稳住受骗群众。

    6、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许多非法集资参与者都是在亲戚、朋友的低风险、高回报劝说下参与的。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以高额利息诱惑,非法获取资金。有些已经加入的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有的连自己的父母、配偶和子女都不放过,造成亲情反目,导致人间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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