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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中规定的年休假,工作时间累计是指什么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作年限怎么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作年限怎么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要退休了,档案里只有一张招工证明,视同缴费年限该怎样认定?

看了很多回答,看似专业,其实对档案和工龄的计算一点都不了解,都是在自我推敲。

首先要纠正一下称呼,职工档案里面没有什么招工证明,全名叫“招收劳动合同制工人审批表”,简称“招工表”,当然不同年代,不同市县,称呼略有区别。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进入国企的职工,都需要通过招工的形式进入单位。

跟大家明确一点:招工表是职工档案的必备材料,也是确认职工初始工作时间的必要凭证。

视同缴费年限:通俗点讲,就是没有实行职工购买社保政策前就已经参加工作的企事业单位职工,之前的工作年限可视同缴纳了社会保险。

那么问题就来了,如何确定初始工作时间,如何计算工龄?总不能凭自己的嘴巴去说吧,也不可能根据自己的年龄去推算吧。

人社局对初始工作时间和工龄计算的方法和档案材料必备内容如下:以招工表上面的时间确定初始工作时间,如果没有招工表,初始工作时间就无法确认。有招工表还是第一步,接下来必须有三五年的调资表,因为有些人招工进去后,学徒期不合格或者中途因为犯错误及其他原因辞职,那么就没有实际工作时间,所以无法计算工龄。

办理退休和补工龄必备材料:从上述解说,大家应该已经明白,国有企业职工如果要办理退休并且补算工龄,必须有职工档案,里面必须包含招工表或者劳动合同,另外必须有三五年以上的调资表。根据我十多年的从业经验,有以上材料,办理退休和补工龄不会有障碍。

温馨提醒:很多人并没有实际从业经验,冠以老师自居,这样会误导很多人,目前办理退休和补工龄的都是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国企职工,很多单位倒闭或者改制了,你叫人家去补材料,补证明,岂不贻笑大方。

劳动法中规定的年休假,工作时间累计是指什么

年休假就是一年中固定的年假,连续上满12个月就有年休假了。工作时间累积就是连续工作时间,比如每天八小时,每周五天,相关劳动法:

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施行方法》:

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用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四条 年休假天数依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肯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则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契合本方法第三条规则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依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肯定,折算后缺乏1整天的局部不享用年休假。

前款规则的折算办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自己全年应当享用的年休假天数。

劳动法中规定的年休假,工作时间累计是指:自工作之日开始计算,职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视同的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用带薪年休假。也就是说刚上班的同学就别想了。必须上满12个月才有。

物流公司的上班时间是什么?

不同公司、不同地区的上班时间都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