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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2020招生计划(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校历2020-2021)

  • 教育
  •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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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2022-11-22 01: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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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交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交学院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括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细则、收费标准、奖学金等信息,现将其详细介绍如下,供大家参考。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交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是本条例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天津市教委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制定本章程2022,以及我校的教育资源。

第二条的作用。本章程是社会各界了解我院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形式,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招生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本校信息

1.我校名称: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代码:13658;

2、我校校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学府路60号,邮编:300270

3、办学类型及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四条本院制度。我院于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天津外国语大学与天津天外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合作举办的独立学院。

第五专业设置。我校有19个具有招生资格的专业,包括: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韩(韩)语、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学前教育教育学、国际汉语教育、新闻学、护理学、行政管理、酒店管理。

我校本年度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招生计划指标详见《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和我校招生宣传资料。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六条 招生负责人团体。我校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下达招生计划,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决定招生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章招生办公室。我校设有常设招生办,负责我校日常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的制定和发放

第八条招生计划的制定。根据社会需求、我院学科专业布局和我院资源情况,对我院2022年招生计划进行预测,经天津市教委同意,形成今年实际招生计划指标。

第九条注册计划的分配。招生计划由教育部批准,下达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我校今年全省招生计划指标。同时,我校还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招生计划指标。

第十条预留计划指标的使用。预留计划不超过我院本科招生计划总量的1%,将用于调整各地在线生源不均衡的情况。

第四章录取及专业安排规则

第十一条录取依据。我校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和考生志愿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报考我院的考生,从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平行志愿”的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推广比例根据生源确定,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招生的105%。凡提交档案、符合录取条件并服从专业志愿调整的考生,我校一律录取,不再撤档。

第13条“顺序志愿服务”的录取。对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区,优先录取以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如果第一志愿考生提交的文件数量不足,第二志愿考生将被录取,依此类推。

第十四条专业安排。根据“分数考生将按照“优先自愿”的原则分配专业。即按照考生实际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考生填写的专业意愿依次安排专业。在同等分数条件下,优先考虑专业相关科目(文学专业)分数较高的考生。非文学专业相关科目依次为英语、语文、数学;非文学类专业相关科目为英语、数学、语文)。

第十五条重大调整。如果不能满足考生的专业意愿,服从专业 被调动的考生将被分配到计划中未完全注册的专业,直至名额满为止;不服从交接的考生将被退学。

第十六条加分政策。有招生部门规定的国家政策加分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进行备案,但备案整理后,以实际考试成绩为准,以实际考试成绩为准。将是相同的。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优先录取并优先录取专业。

第十七条 相关省、市招生规则。北京、天津、浙江、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省市考生,在招生时,执行我省2022年招生工作计划相关规定和城市。我校以上13个省市考试科目及综合素质档案使用要求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和我校为准。以学院官网公示为准。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顺序排列”的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外语要求 我院外语专业一般招收英语类考生,但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韩语)类专业也招收相应语种考生。非外语专业不限于外语。

第十九条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有关政策和标准执行。

第五章录取通知书、招生及学费

第二十条录取通知书。 (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招生办办公室将《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直接寄给考生。同时,考生还可以登录我院招生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十一条入学登记。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我院有关要求和规定时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的学生,应向我校请假。不请假或逾期请假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但有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入学考试。我校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和审查,审查合格者办理入学手续,注册为学生;复查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有违反高考、高考相关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严格依法依规处理,直至取消。学生身份。

第二十三条 应征学生的学籍。应征入伍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我校保留录取资格。

第二十四条学费标准。我院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学费为每名学生每学年18000元;护理专业每人每学年2万元;其他专业每人每学年15000元。住宿费根据宿舍房间的学生人数计算。收费标准为四人间1200元/人,六人间1000元/人,八人间800元/人。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标准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的解释及我院2022级新生报到须知。学费不包括自愿参加国际交流项目的费用。

第二十五条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居住地财政部门申请助学贷款。

第六章毕业与学位

第二十六条毕业条件。我院本科生标准学制为四年。经考核,德、智、体、艺、劳等各方面均合格,符合毕业标准的学生准予毕业,颁发天津外国语大学宾外事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七条学位授予。符合《天津外文《天津外国语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例》毕业生,授予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学士学位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效力。本章程经我院学术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轮流审议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颁布实施。我院历次本科招生工作政策法规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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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办邮箱:bhwszhaoban@qq.com

咨询电话:022-63250161 022-63257152

微信公众平台:天外宾外事学院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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