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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饭量太大”被解雇要求赔偿 法院:驳回!

2021年12月20日,刘某入职某餐厅,岗位为湘菜炒锅师傅,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仅两天后,也就是12月22日,刘某便因“吃员工饭量大”被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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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申请劳动仲裁,想要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被驳回。刘某不服,诉至法院

法院调查发现,2017年至今,刘某在深圳法院涉及10余宗劳动纠纷案件,案涉多个用人单位,多数是以消极怠工、主动找茬等方式,诱导公司辞退他,然后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在某餐厅工作仅两天,尚未办理入职手续,即称自己被餐厅以“吃员工餐饭量大”为由解雇,明显不合常理。从其涉及的大量劳动纠纷案件分析,刘某通过“劳动碰瓷”的方式请求赔偿金,法院不予支持。